A、鋼結構大門承壓型高強度螺栓的預拉力p和連接處構件接觸面的處理方法應與摩擦型高強度螺栓相同。承壓型高強度螺栓僅用于承受靜力荷載和間接承受動力荷載結構中的連接。
B、在桿軸方向受拉的連接中,每個承壓型高強度螺栓的承載力設計值,Nbt=0.8p。
C、在抗剪連接中,每個承壓型高強度螺栓的承載力設計值的計算方法與普通螺栓相同,但當剪切面在螺紋處時,其受剪承載力設計值應按螺紋處的有效面積進行計算。
D、同時承受剪力和桿軸方向拉力的承壓型高強度螺栓,應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E、在抗剪連接中以及同時承受剪力和桿軸方向拉力的連接中,承壓型高強度螺栓的受剪承載力設計值不得大于按摩擦型連接計算的1.3倍。在下列情況的連接中,螺栓或鉚釘的數目應予增加:一個構件借助填板或其它中間板件與另一構件連接的螺栓(摩擦型高強度螺栓除外)或鉚釘數目,應按計算增加10%。鋼結構大門搭接或用拼接板的單面連接,螺栓(摩擦型高強度螺栓除外)或鉚釘數目,應按計算增加10%。在構件的端部連接中,當利用短角鋼連接型鋼(角鋼或槽鋼)的外伸肢以縮短連接長度時,在短角鋼兩肢中的一肢上,所用的螺栓或鉚釘數目應按計算增加50%。當鉚釘連接的鉚合總厚度超過鉚釘直徑的5倍時,總厚度每超過2mm,鉚釘數目應按計算增加1%(至少應增加一個鉚釘),但鉚合總厚度不得超過鉚釘直徑的7倍。
鋼結構的連接計算焊縫連接對接焊縫應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在對接接頭和T形接頭中,垂直于軸心拉力或軸心壓力的對接焊縫,其強度應按下式計算:N
二、在對接接頭和T形接頭中,承受彎矩和剪力共同作用的對接焊縫,其正應力和剪應力應分別進行計算。但在同時受有較大正應力和剪應力處(例如梁腹板橫向對接焊縫的端部),應按下式計算折算應力:
注:①當承受軸心力的板件用斜焊縫對接,焊縫與作用力間的夾角θ符合tgθ≤1.5時,其強度可不計算。
②當對接焊縫無法采用引弧板施焊時,每條焊縫的長度計算時應各減去10mm。第7.1.2條 直角角焊縫的強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在通過焊縫形心的拉力、壓力或剪力作用下:當力垂直于焊縫長度方向時,在其它力或各種力綜合作用下,σf和Tf共同作用處:不焊透的對接焊縫(圖7.1.4)的強度,應按角焊縫的計算公式(7.1.2-1)至公式(7.1.2-3)計算,但取βf=1.0,其有效厚度應采用:當熔合線處焊縫截面邊長等于或接近于最短距離s時(圖7.1.4b、c、e),抗剪強度設計值應按角焊縫的強度設計值乘以0.9。在垂直于焊縫長度方向的壓力作用下,強度設計值可采用角焊縫的強度設計值乘以1.22。螺栓連接和鉚釘連接普通螺栓、錨栓和鉚釘應按下列規定計算:在普通螺栓或鉚釘受剪的連接中,每個普通螺栓或鉚釘的承載力設計值應取受剪和承壓承載力設計值中的較小者:受剪承載力設計值:在普通螺栓、錨栓或鉚釘桿軸方向受拉的連接中,每個普通螺栓、錨栓或鉚釘的承載力設計值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同時承受剪力和桿軸方向拉力的普通螺栓和鉚釘,應分別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摩擦型高強度螺栓應按下列規定計算:在抗剪連接中,每個摩擦型高強度螺栓的承載力設計值應按下式計算:在桿軸方向受拉的連接中,每個摩擦型高強度螺栓的承載力設計值,取Nbt=0.8p。當摩擦型高強度螺栓連接同時承受摩擦面間的剪切和螺栓桿軸方向的外拉力時,個摩擦型高強度螺栓的受剪承載力設計值仍應按公式(7.2.2)計算,但應以p-1.25Nt代替p。此處Nt為每個高強度螺栓在其桿軸方向的外拉力,其值不應大于0.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