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條滑移法 分條的鋼結構單元在事先設置的滑軌上單條滑移到設計位置后拼接;
二、逐條積累滑移法 分條的鋼結構單元在滑軌上逐條積累拼接后滑移到設計位置。
有條件時,可以在地面拼成條或塊狀單元吊至拼裝平臺上進行拼裝。
第5.5.2條 滑軌可固定于鋼筋混凝土梁頂面的預埋件上,軌面標高應高于或等于鋼結構支座設計標高。
滑軌接頭處應墊實,若用電焊連接應銼平高出軌面的焊縫。當支座板直接在滑軌上滑移時,其兩端應做成圓導角,滑軌兩側應無障礙。
摩擦表面應涂潤滑油。
第5.5.3條 當鋼結構公司跨度較大時,宜在跨中增設滑軌,滑軌下的支承架應符合本規程第5.3.2條的要求。
第5.5.4條 當設置水平導向輪時,可設在滑軌的內側,導向輪與滑道的間隙應在10~20mm之間。
第5.5.5條 鋼結構滑移可用卷揚機或手板葫蘆牽引。根據牽引力大小及鋼結構支座之間的系桿承載力,可采用一點或多點牽引。牽引速度不宜大于1.0m/min,牽引力可按滑動摩擦或滾動摩擦分別按下式進行驗算: